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经各团支部推荐,以下同学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参加校第49期积极分子培训班,现公示如下:
凡对上述积极分子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开云(中国)党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83591838;电子邮箱:caeguo@126.com
开云(中国)党委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经各团支部推荐,以下同学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参加校第49期积极分子培训班,现公示如下:
凡对上述积极分子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开云(中国)党委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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